证券代码:000899 证券简称:赣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

来源:资质荣誉    发布时间:2024-01-23 21:49:08 点击:1次

  原标题:证券代码:000899 证券简称:赣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议于2024年1月16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材料。

  (四)本次董事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拟增资全资孙公司并投资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

  赞同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赣能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其全资子公司上高赣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高赣能新能源”)增加注册资本5,000万元,由12,800万元增至17,800万元,并同意上高赣能新能源在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投资建设上高县徐家渡镇万坑赣能5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该项目总装机容量约50.2652MW,计划总投资约20,079.26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资全资孙公司并投资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公告》(2024-05)。

  (二)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的发展需要,进一步做大、做优公司新能源领域发展规划及产业布局,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赣能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50,000万元,由50,000万元增至100,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2024-06)。

  (三)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投资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赣能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在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工业园区投资建设赣能安义县建工分布式光伏项目,该项目总装机容量约4.793MW,计划总投资约1,634.73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公告》(2024-07)。

  (四)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赣能上高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高发电”)注册资本160,000万元,其中公司持股90%、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院”)持股10%。现中南院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其持有的上高发电9%股权,依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同意放弃对上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公告》(2024-08)。

  (五)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拟投资建设公司生产指挥中心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资本性投资项目管理分类,赞同公司统筹规划建设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指挥中心项目,项目预计总投资1,460万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做大做优做强公司电力资产,促进公司绿色低碳转型,全方面实施能源安全新战略,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赣能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能智慧”)于2022年11月成立全资子公司上高赣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高赣能新能源”),作为公司在江西省上高县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建设主体,注册资本为12,800万元。经2024年1月22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同意上高赣能新能源投资建设上高县徐家渡镇万坑赣能5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约20,079.26万元,并按照资本金占总投资25%投入比例需求,同意由赣能智慧对上高赣能新能源增加注册资本至17,800万元。

  上述投资事宜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高赣能新能源目前注册资本12,800万元,赣能智慧以自有资金按持股票比例100%增资5,000万元。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因上高赣能新能源于2022年11月成立,2022年尚未开展实质经营。截至2023年9月30日,上高赣能新能源未经审计总资产10,065.03万元,总负债2,365.03万元,净资产7,700万元,上高赣能新能源投建的光伏项目尚未产生相关效益。

  项目投资金额:计划总投资约20,079.26万元,其中自有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25%,其余部分为银行贷款。

  配置储能设施情况:本项目属于煤电灵活性改造对应保障性项目,不需要配置储能设施。

  1、政策风险。新能源政策不断出新,新能源项目的开发、设计、建设及运营存在较多不确定性。公司将加大新能源政策研究,紧密结合新技术,紧跟行业新动向,合理有效规避风险。

  2、造价控制风险。随着新能源项目持续不断的发展,市场上光伏组件、逆变器等设备价格波动较大,公司将严把建设阶段造价控制,通过增加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降低投资风险,并通过优化设计的具体方案、提升发电量,杜绝出现设计的具体方案不全面、不切合实际等情况。

  3、工程建设风险。项目基建施工及运维期间存在安全风险,光伏电站建设过程中涉及的作业面较广,实施工程人员较多,公司将在施工建设阶段严控实施工程质量,规范化施工,建立完善的工程监管制度和管理体系,以减少及规避由于人的因素造成的光伏电站的安全隐患。

  目前,公司已明确战略转型方向,在发展传统发电业务的同时投资发展光伏、风电、储能、增量配电网等新能源产业,投资建设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是公司贯彻落实国家“双碳”目标,响应国家全力发展可再次生产的能源产业战略的具体实践,符合公司发展的策略。项目各项风险在可控范围,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做大、做优公司新能源领域发展的规划及产业布局,有利于提升公司效益,对公司未来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无其他重大影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1年10月,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江西赣能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能智慧”),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作为公司新能源平台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电化学储能等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并涵盖区域节能环保技术改造、能源运维服务、合同能源管理以及城市级智慧能源综合应用管理平台开发等。为满足赣能智慧发展的策略,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赣能智慧增加注册资本50,000万元。本次增加注册资本后,赣能智慧注册资本将增加至100,0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此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2024年1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事宜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赣能智慧目前注册资本50,000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按持股票比例100%增资50,000万元。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认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在线能源监测研发技术,电力行业高效率节约能源研发技术,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供冷服务,充电桩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研发技术,热力生产和供应,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和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本次对公司全资子公司赣能智慧增加注册资本是为了推进其投资建设新能源项目提供资本保证,进一步做大、做优公司新能源领域发展的规划及产业布局,从而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本次增资符合公司发展的策略,但新能源业务发展仍可能面临市场之间的竞争加剧、技术更新换代、原材料价格波动、项目建设、运营管理等政策、经营风险。公司将积极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强化对子公司以及投资项目的监督管控。

  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另外的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本次增资符合公司发展的策略,对优化公司新能源产业布局,实现规模化发展具有积极的推进作用,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有积极的提升作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加快公司能源结构调整和转型发展步伐,经2024年1月22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赞同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赣能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能智慧”)在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投资建设赣能安义县建工5MW分布式光伏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总投资约1,634.73万元。

  上述投资事宜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认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在线能源监测研发技术,电力行业高效率节约能源研发技术,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供冷服务,充电桩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研发技术,热力生产和供应,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和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项目投资金额:总投资约1,634.73万元,其中自有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20%,其余部分为银行贷款。

  1、政策风险。新能源政策不断出新,新能源项目的开发、设计、建设及运营存在较多不确定性。公司将加大新能源政策研究,紧密结合新技术,紧跟行业新动向,合理有效规避风险。

  2、经营风险。本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模式,在项目的运营过程中,存在电价调整、电费收取等经营风险。公司将关注用能企业经营情况,保持与用能企业的沟通,保证电费及时缴纳。

  3、工程建设风险。光伏电站建设过程中涉及的作业面较广,实施工程人员较多,项目基建施工及运维期间存在安全风险。公司将在施工建设阶段严控实施工程质量,规范化施工,并建立完善的工程监管制度和管理体系,以减少及规避由于人的因素造成的光伏电站的安全隐患。

  目前,公司已明确战略转型方向,在发展传统发电业务的同时投资发展光伏、风电、储能、增量配电网等新能源产业。投资建设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是公司贯彻落实党中央“双碳”目标,响应国家全力发展可再次生产的能源产业战略的具体实践,符合公司发展的策略。本项目各项风险在可控范围,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做大、做优公司新能源领域发展的规划及产业布局,有利于提升公司效益,对公司未来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无其他重大影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1年9月,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院”)共同发起设立江西赣能上高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高发电”),推进江西赣能上高2×1000MW清洁煤电项目投资建设,该事项经2022年11月10日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及2023年11月30日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近日,公司收到中南院的《股权转让通知函》,中南院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其持有的上高发电9%股权(对应未实缴出资额14,400万元),根据《公司法》和上高发电《公司章程》,公司就上述转让股权拥有优先购买权。

  (二)2024年1月2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公司放弃行使上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依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勘测考察;建设工程设计;工程建设价格咨询业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测绘服务;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施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对外承包工程;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基础地质勘查;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地质灾害治理服务;水文服务;工程和技术探讨研究和试验发展;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翻译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研发技术;机械设备研发;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采购代理服务;软件销售;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土壤及场地修复装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土壤及场地修复装备销售;环保咨询服务;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施工;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水土流失防治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减振降噪设备制造;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节能管理服务;大气污染治理;固态废料治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噪声与振动控制服务;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环境应急技术装备制造;环境应急技术装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和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中南院拟将其持有的上高发电9%股权公开挂牌转让,股权受让方尚未确定,尚未签署转让协议及转让意向书。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暖服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工程管理服务,通用设备修理,新材料研发技术,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和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高发电经审计总资产13,678.87万元,负债总金额1,199.97万元,净资产12,478.90万元;因项目尚在建设期,暂无收入,2022年实现净利润-21.10万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上高发电未经审计总资产102,538.12万元,负债总金额87,371.05万元,净资产15,167.07万元;因项目尚在建设期,暂无收入,2023年1至9月实现净利润-314.25万元。

  截至目前,上高发电注册资本160,0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16,000万元,其中中南院按照持股票比例10%实缴出资1,600万元,尚未出资金额为14,400万元。

  本次中南院拟转让其所持上高发电9%股权,对应未实缴出资额14,400万元,已经相关机构审计评估,且通过公开挂牌方式来进行,符合国有企业产权转让有关政策和公司法相关规定。依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企业决定放弃上述股权优先购买权。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会改变公司对上高发电的绝对控股地位,不涉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化,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状况和财务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单位现在有业务的正常开展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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