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安全防范服务的人员。主要的职责为:防火、防盗、责任区域内的人身安全。通过保安人员的工作实施来保障,固定区域内安全,正常工作秩序、治安秩序、防范于未然。
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三级以上需逐级报考)
1. 安全巡逻:保安员定期巡逻公司或场所的周边,检查安全风险隐患,防止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保障企业内部和旁边的环境的安全。
2. 出入管理:负责对进出公司或场所的人员、车辆进行登记和核实身份,控制出入口,防止没有经过授权的人员进入。
3. 物品安全:负责对企业内部重要财物、设备、文件等进行保管和监控,防止盗窃、损坏等安全事件。
4. 突发事件应对:在突发事件或紧急状况下,保安员负责采取对应措施,保护员工和客户的安全,及时报告并协助处理。
5. 现场管理:在特定活动或会议中,保安员负责维持现场秩序,引导人员有序进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6. 报警处理:对于发现的不正常的情况或紧急事件,保安员负责及时报警,与有关部门协调应对。
7. 安全监控:负责监控安防设备,如视频监控、门禁系统等,发现不正常的情况及时采取措施。
8. 服务引导:对企业内部员工和来访客户提供服务引导,解答疑问,提供帮助。
9. 安全防范:负责制定安全防范计划和应急预案,加强安全意识,防范潜在安全风险。
10. 日常记录:保安员需做好日常工作记录,包括巡逻情况、安全事件处理等,为企业来提供参考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