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省公安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办理,规范收费行为,依据《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办理条例》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则》的有关法律法规,咱们对公安系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全面整理和规范。现予从头发布,并就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一、全省公安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一概按本次发布的项目规范履行,详细收费规范见附件。
二、各执收单位应严厉按本告诉的规则履行,不得私行进步收费规范、添加收费项目、扩展收费规模或加收其他费用。按规则在收费场所夺目方位做收费公示,并自觉承受发改、财政部门的监督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