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技能转让、技能开发,是指《出售服务、非钱银性财物、不动产注释》中“转让技能”、“研制服务”范围内的事务活动。技能咨询,是指就特定技能项目供给可行性证明、技能猜测、专题技能查询、剖析点评陈述等事务活动。
2.与技能转让、技能开发相关的技能咨询、技能服务,是指转让方(或许受托方)依据技能转让或许开发合同的规则,为协助受让方(或托付方)把握所转让(或许托付开发)的技能,而供给的技能咨询、技能服务事务,且这部分技能咨询、技能服务的价款与技能转让或许技能开发的价款应当在同一张发票上开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告诉》(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方针的规则》第一条第(二十六)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