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认证

来源:半岛官方下载入口    发布时间:2023-11-16 13:37:15 点击:1次

  ITSS(Information Technology Service Standard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简称ITSS)是一套成体系和综合配套的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库,全面规范了IT服务产品及其组成要素,用于指导实施标准化和可信赖的IT服务。

  其中,运行维护服务认证是供方依据需方提出的服务级别要求,采用相关的方法、手段、技术、制度、过程和文档等,针对运行维护服务对象提供的综合服务。

  适用于以下信息技术服务单位的符合性评估活动:1.实施《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第1部分:通用要求》(以下称《通用要求》)的需方单位。2.实施《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能力成熟度模型》(以下称《能力成熟度》)的基本级(四级)、拓展级(三级)、改进(协同)级(二级)、提升(量化)级(一级)等供方单位。

  通用、四级、三级要求门槛1.具有法人地位;2.已按照通用要求/四级/三级建立了运维服务能力体系,且有效运行6个月以上;3.可提供运维服务能力管理、人员、资源、技术和过程等方面的有效证据。二级附件条件1.持有三级证书1年以上;2.已按照二级规定要求建立了运维服务能力体系,且有效运行6个月以上;3.可提供运维服务能力管理、人员、资源、技术、过程、应急和交付等方面的有效证据。一级门槛1.持有二级证书3年以上;2.已按照一级规定要求建立了运维服务能力体系,且有效运行6个月以上;3.可提供运维服务能力管理、人员、资源、技术过程、应急、交付、质量等模型的有效证据。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及其他管理体系证书复印件(可选)3. 运行维护服务能力成熟度证书复印件;4. 运维服务业务发展历史;5. 实施运维服务能力成熟度对服务能力提升及业务发展的促进情况(包括对业务提升,效率提升,客户满意程度,管理指标提升,服务的品质等方面。);6. 组织级运维服务目录;7. 组织架构和职责说明;8. 运维服务能力管理计划、指标体系及相关报告(报告中至少包括三个月以上的指标达成情况及趋势信息);9. 运维服务能力管理内审和管理评审相关制度、计划和报告及内审检查表;10. 运维服务的品质管理制度、计划及报告;11. 运维服务人员管理相关制度(包含人员储备制度及计划,培训管理制度及计划、绩效考核制度,岗位工作职责说明);12. 运维服务工具应用情况说明(专用工具对组织不适用时可不提交);13. 服务台管理制度及应用情况;14. 备品备件管理制度及应用情况(不适用的组织不提交);15. 知识库管理制度及应用情况;16. 运维服务研发技术规划及成果说明;17. 运维服务过程管理文件。

  1.ITSS分会可通过评估机构自评、同行评议、评估结果抽查、征求申请或获证单位意见等方式,对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及其评估活动做监督检查。2.获证单位自获证之日起,每年应接受评估机构实施的监督评估,以保证证书持续有效。3.评估机构完成监督评估后,应向ITSS分会提交监督评估报告和相关材料。ITSS分会对监督评估结果进行确认。4.ITSS分会在工作平台公布监督评估结果。按期完成监督评估的获证单位,其证书持续有效。逾期未完成监督评估的获证单位,证书暂停3个月,3个月后仍未完成监督评估工作的,证书自动注销。5.ITSS分会可对获证单位的信息技术服务能力体系运行、证书使用等情况做不定期抽查。6.申请单位或获证单位在初次评估、再评估、监督评估及变更等活动中,存在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或不配合相关工作等行为,ITSS分会可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暂停评估、降级,暂停或撤销证书等处罚。7.获证单位在证书使用的过程中,存在涂改、伪造、租用、借用等行为,ITSS分会可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警告、降级,暂停或撤销证书等处罚。

  认证周期:预计需要4-6个月。注:1.证书有效期3年,获证单位需延续证书有效期的,应在证书有效期期满前提交再评估申请,再评估程序同初次评估。通过再评估的获证单位,ITSS分会换发新证书。未完成再评估的获证单位,证书到期后自动注销。2.获证单位在证书有效期内发生名称、地址等一般变更,应在变更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ITSS分会提出证书变更申请。ITSS分会核实后变更手续。3.获证单位在证书有效期内发生分立、合并、重组或业务调整等重大变更,可向ITSS分会提出证书变更申请。对符合变更要求的,ITSS分会组织变更评估,通过变更评估的换发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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