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对公司股权(股份)认缴时间作出更严格的要求,当前一段时间,市场监管部门窗口减资、注销业务量激增。为进一步做好窗口服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内容提示如下:
一、正确理解有关政策。《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明确,对新《公司法》实施前设立的公司给予三年过渡期,过渡期间,公司能够自行选择时间变更注册资本、调整出资计划等,无需“扎堆”在7月1日前后办理。
二、警惕不法中介诱导。近期有经营主体登记中介机构对新公司法进行不当解读,人为制造紧张气氛。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企业主们办理经营主体登记业务时,应通过合法、正规的渠道办理,如不清楚具体流程,全市企业登记综合窗口均能够给大家提供免费帮办服务,要警惕不法中介诱导与诈骗。如发现相关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线热线进行举报或向公安机关报案!
三、如何办理减资登记。如果出资期限、出资额明显异常,能够最终靠减资的方式,将注册资本总额降到可承受的范围内后,再缴足出资额。减少注册资本,要先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报纸发布减资公告,公示企业减资的信息。公示满45天后,可在安徽政务服务网网上全程办理注册资本、股东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