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定部作业制度,担任文电作业、会议安排、秘书业务、新闻发布和宣扬、政务信息等机关日常政务;修改、发行《我国对外经济交易文告》。
担任部机关、直属单位及驻外安排的人事办理和教育训练等作业;担任安全保卫作业。
研讨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协作、现代商场系统和现代流转方法的展开的新趋势并提出对策主张;研讨国表里交易流转和办理体制改革,并就重大问题提出定见和主张;研讨剖析国表里交易和世界经济协作局势,研讨提出健全现代商场系统的归纳方针主张。
起草国表里交易、世界经济协作、外商出资方面的有关法令和法规和规章;担任世界经贸公约拟定的有关作业,审阅多边、双方经贸公约和协议等商洽文件;提出咱们国家的经济交易方面的法规之间及其与世界多边、双方经贸公约和协议之间联接的定见;担任相关的多边、双方知识产权商洽;提出触及多边、双方交易出资协议的国内法令和法规修订主张;承办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作业。
研讨提出国表里交易和世界经济协作的展开的战略;参加拟定与国表里交易、世界经济协作相关的税收、信贷、价格、稳妥等方针;担任国表里交易和世界经济协作微观运作状况的监测、剖析;办理中心各项国表里交易和世界经济协作业务资金、专项基金、援外经费、外事经费、行政经费、基建出资等;编报部总预算、决算并下达预算;担任国表里交易和世界经济协作计算及其信息发布作业;担任部财务费用使用状况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监督。
以上4个区域司的主要职责是:提出与所担任国别(区域)经贸协作展开的战略及有关方针,拟定中长期展开规划;承当双方经贸商洽和双方混委会、联委会会务作业;处理国别(区域)经贸联络中的重要业务;监督外国政府实行与我国签定的多边、双方经贸协议状况并展开对外交涉,帮忙我国企业取得外国商场准入;贯彻施行对所担任国家(区域)商场多元化战略;办理与未建交国家的经贸活动;辅导我国驻外经商安排的作业,联络外国驻我国官方商务安排。
拟定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区域的经贸方针、规章;牵头安排与香港、澳门经贸沟通、协作的商量作业;办理和辅导对台交易,和谐台商出资办理作业;拟定对台直接互易商货计划,安排与台湾授权的民间安排进行经贸商洽;处理多边、双方经贸范畴的涉台问题;安排和谐对台大宗产品出口,核准内地(大陆)企业赴香港、澳门及台湾和台商在大陆举行的经贸交易会、展销会、洽谈会、广告业务以及赴香港、澳门经贸团组等经贸活动;办理台商在大陆建立常驻安排的核准作业。
拟定并实行多边经贸方针,依据分工处理与多边、区域经贸安排的联络;安排多边对外经贸商洽、世界服务交易对外商洽和世界经贸公约、协议的商洽,和谐国内有关方面在商洽过程中的定见;承当签署多边、双方自在交易协议有关作业;承当联合国等世界安排对我国经济技术协作的中方有关办理业务;办理多边、双方对我国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务协作项下外国政府对我国赠款;联络我国驻联合国及有关世界安排的经贸代表安排,联络世界多边经贸安排驻华安排。
担任我国在世界交易安排框架下的多边、双方商洽;到会世界交易安排各种会议;承当世界交易安排争端处理机制作业;和谐我国参加世界交易安排后的应对作业,实行我国在世界贸
易安排中承当的关于我国交易和出资等方面方针、法令、法规的审议、通报、咨询责任。
拟定进出口产品办理办法和进出口产品目录,发放进出口产品配额及许可证;编报进出口产品配额、关税配额年度计划并安排施行;拟定各类企业对外经贸运营资历规范和世界货运署理企业的资历规范并安排施行;辅导境内和赴境外各种交易会、洽谈会等交易促进活动,拟定相关办理办法;辅导外贸促进系统作业。
拟定并实行机电产品进出口、成套设备出口和加工交易方针、中长期展开规划和年度辅导性计划;拟定、调整机电产品进口目录,编报并实行机电产品配额年度进口计划;拟定进口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投标规矩和办理办法并安排施行。